一、部门基本情况 (一) 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能 开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年,是开封市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史志工作的机构,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史志工作。内设4个科室:秘书科、市志工作科、县区工作科、年鉴工作科。履行下列职责: 1、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相关政策,制定有关地方志编纂的业务规程; 2、组织、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; 3、拟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; 4、组织编纂市级综合志书、综合年鉴和地情文献,依照规定组织专家对已编纂成稿的县、区综合志书、综合年鉴进行审查验收; 5、搜集、保存、整理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,组织整理旧志,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、交流和宣传; 6、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; 7、培训地方史志系统工作人员; 8、完成开封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(二)人员构成情况 开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,共有编制24人,其中:事业编制22人,工勤编制2人。在职职工16人,离退休人员23人。 二、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57.65万元,其中:财政经费拨款257.65万元,比上年增加26.55万元,增长11.4%。 三、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57.65万元,其中:财政经费拨款257.65万元,比上年增加26.55万元,增长11.4%。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83.1万元,占32.3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.63万元,占45.3%;商品和服务支出5.92万元,占2.3%;项目支出52万元,占20.1%。 2016年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.73万元,占77.6%;商品和服务支出5.92万元,占2.3%;项目支出52万元,占20.1%。主要项目是:《开封年鉴》编纂经费、《开封市志》编纂经费、资料收集费、《开封大事月报》编纂出版经费、地情数据库建设经费、地情网运行维护经费。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: 我办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。 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:2016 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6.95万元。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5 年7万元相比预算安排金额有所下降。具体增减变化情况为: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为0万元;公务接待预算安排为3.7万元,与上年持平;公务用车费3.25万元,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1.5%,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.25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。 附表1: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: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(按科目) 附表3: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统计表 补充公开: 附表4:支出预算总表(按项目) 附表5: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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