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部门基本情况 (一) 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能 开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年,是开封市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史志工作的机构,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史志工作。内设4个科室:秘书科、市志工作科、县区工作科、年鉴工作科。履行下列职责: 1、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相关政策,制定有关地方志编纂的业务规程; 2、组织、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; 3、拟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; 4、组织编纂市级综合志书、综合年鉴和地情文献,依照规定组织专家对已编纂成稿的县、区综合志书、综合年鉴进行审查验收; 5、搜集、保存、整理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,组织整理旧志,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、交流和宣传; 6、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; 7、培训地方史志系统工作人员; 8、完成开封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(二)人员构成情况 开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,共有编制24人,其中:事业编制22人,工勤编制2人。在职职工17人,离退休人员22人。 (三)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编纂市级综合志书、综合年鉴和地情文献;组织、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及组织开展2015年乡镇志业务培训班工作;搜集、保存、整理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,组织整理旧志,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、交流和宣传;确保全市史志工作有序推进。 二、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231.1万元,其中:财政经费拨款231.1万元,比上年增加21.8万元,增长10.4%。 三、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231.1万元,其中:财政经费拨款231.1万元,比上年增加21.8万元,增长10.4%。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87.4万元,占37.8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.3万元,占43.5%;商品和服务支出6.3万元,占2.7%;项目支出37万元,占16%。 2015年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.7万元,占81.3%;商品和服务支出6.3万元,占2.7%;项目支出37万元,占16%。主要项目是:《开封年鉴》编纂经费、《开封市志》编纂经费、资料收集费。 附表1: 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:2015年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(按科目) 附表3: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“三公经费”支出预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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